什麼資格可以成為「公證人」?
必須中華民國國民,年滿二十歲,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具備遴選的資格:
一、 參加民間公證人考試及格
二、 曾任法官、檢察官,經銓敘合格
三、 曾任公設辯護人,經銓敘合格
四、 曾任法院之公證人,經銓敘合格,或曾任民間之公證人
五、 經律師高考及格,並執行律師業務三年以上
法官、檢察官及律師等,就是個非常不容易取得的資格了,
必須執業以上職務三年以上,才有參加公證人考試及遴選的資格,
可見公證人是個多麼不容易取得的執照。
也因此,全台灣的民間公證人,目前只104位呢!